复制计算机数据 (复制计算机数据了,能查出来吗)

6月10日,曾在苏州某软件公司工作的小莉(化名)向上游记者(报道邮箱: baoliaosy@163.com)据透露,她因在职期间将部分工作资料备份到云盘,因违反保密协议被公司起诉,索赔49万元。小李告诉记者:告诉公司,考虑到可能在家办公备份,公司要求删除,最终删除,也让公司确认。现在收到公司的起诉。”

6月10日下午,软件公司人力资源相关负责人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起诉属实,具体起诉情况最清楚。”

公司起诉小莉。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图片

公司:违反保密协议侵犯公司权益

6月10日上午,上游记者联系了小李,她告诉记者:公司在苏州,离上海不远。3月初,疫情公司部分员工已在家工作。考虑到家庭办公的需要,3月11日,我将工作所需的一些信息上传到云磁盘,后来被公司要求删除,最终被删除,并让公司确认。现在,我收到了法院发出的民事诉状和应诉(证据)通知。公司起诉我,要求49万元。”

记者从民事起诉中看到,原告是苏州的一家软件公司,被告是小李。2022年3月,原告在日常信息安全维护过程中发现被告将公司成果文件上传至百度个人账户,公司起诉说。原告采访了被告,但被告拒绝纠正他的行为。鉴于此,原告不得不向公安机关报告,被告承认在调查期间上传被告的商业秘密。被告违反了《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定,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该软件公司要求小莉支付491765元的违约金。

小李告诉上游新闻记者:3月左右,一些同事在家工作。考虑到他们可能在家工作,我于3月11日将部分工作资料上传到个人账户的云磁盘备份。3月29日,公司监察部突然告诉我,我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因为我把工作资料上传到了个人云盘上。我向他们解释说,备份是为了考虑家庭办公的需要,没有分享泄露。”

随后,小李向上游记者发送了公司4月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研发中心员工非法通知和处罚决定张贴照片,4月10日公司手机企业发布了关于软件研发中心产品部小李等六人处罚通知(以下简称处罚通知)截图。

4月1日宣布终止与小李的劳动合同,4月10日,小李未经许可上传大量公司软件数据、客户数据等重要信息到百度磁盘,使公司数据面临泄露风险,严重违反公司员工规则第十二章信息安全,关于员工不得复制、泄露公司信息,小李拒绝配合公司调查,同时,在公司对小李违规行为的调查中,某某直属领导、某某其他四人聚集在一起,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性质恶劣。给小莉除名,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罚款1万元,其余4人罚款5000元。给小莉除名,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罚款一万元,其余四人罚款五千元。

律师:保密协议的约束非常全面

该软件公司的诉状称,2020年7月,被告进入原告处,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保密事项,甲方可以事先与乙方协商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和《保密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软件公司进一步指出,2021年5月,双方签署了保守的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未经甲方授权部门同意,乙方不得使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电子信息等保密文件、资料和物品从甲方控制。第五条第一款: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是甲方上一年工资总收入的五倍。”

在阅读了上述保守的商业秘密协议后,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莉说:该协议非常完善,对工人有全面的约束。约定的保密义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自己的角度来看,工人可能认为个人条款不公平,可以拒绝签字。如果签字不公平,法院不会认定协议无效,除非有特别强烈的理由。” 关于协议第三条第一款不得脱离甲方公司控制的协议,李律师说:这是一种保密措施,至于如何理解甲方公司控制,这取决于公司对保密规则的定义,如数据不能存储在个人电脑中,携带公司数据需要批准等,属于不脱离甲方控制的措施。”

该公司发布了对小李和其他六人的处罚通知。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图片

对话》》

小李:公司通知扭曲事实,已申请劳动仲裁

上游新闻:根据公司的处理通知,在调查您的违规行为时,直属领导和其他四人聚集在一起,扰乱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是怎么回事?

小莉:没想到帮我解围的同事被采访了,有人提出离职。3月29日,我被带到公司监察部的一个房间,三名男员工要求检查我的私人网盘并签署承诺书。我拒绝并提议去警察局解决这个问题。他们的态度变得更糟了。他们说了些沉重的话,威胁我,不让我离开房间。当时,我忍不住哭了。我要求直属领导来。直属领导和几位同事到达后,他们想带我去吃饭,因为我精神状态不好。他们受到公司监察部门的阻碍,并威胁要解雇我们所有人。经过多次谈判,我被同事带离了房间。后来,公司监察部采访了帮助我的五位同事,一些同事被迫写了一份审查书,另外三位同事当场提出离开公司。

上游新闻:从公司监察部门面试的房间出来后,你又和你面试了吗?

小莉:是的。3月30日,我再次被叫到公司监察部指定的房间谈话。监察部的人继续对我施加压力,要求检查私人网络磁盘并签署谈话文件,我再次拒绝了。我拨打了110报警,公司也拨打了110报警。然后,每个人都去了警察局进行调解。我邀请律师沟通后,根据公司的要求,我删除了上传网络磁盘的所有工作信息,公司人员和警方当场确认。

上游新闻:根据公司4月10日的通知,您的行为使公司数据面临泄露风险?

小莉:上传备份信息是业务上的工作对接信息,公司没有说明是保密的。在日常工作中,同事们直接在微信群中发送和传信息。我没有复制U盘,因为我担心U盘坏了或者丢了。如果我在家工作,项工作将无法推进。

上游新闻:如何管理办公电脑和网络?

小莉:私人电脑宽松,私人电脑也可以带到公司工作,但在3月29日采访我后,人事部的人员带走了所有同事的私人电脑。3月30日,公司派人拆除我的办公电脑主机,说要检查。没有办公电脑,我无法继续工作。

上游新闻:通知说公司除名你是怎么回事?

小莉:在派出所调解的第二天,3月31日,我咨询了劳动合同和人事部签署的保密协议,并被领导邀请到办公室进行谈话。内容是警告我不要做任何事并再次威胁我。同一天,我单方面向人员提交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离开了公司。4月1日,公司在工作组发布通知,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并张贴在公司门口。我看到同事发给我的照片,扭曲了事实。4月7日,我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4月10日,公司发出通知,将我除名。仲裁于5月27日开庭,仲裁结果尚未出来。6月8日,我收到了公司的起诉书。

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